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反贪会胜诉,获准充公彭亨州马华超过84万令吉。去年6月,反贪会援引反洗钱法,向包括马华在内的41人与单位追讨一马公司被挪用的2.7亿令吉。 法官表示,起诉方成功证明该笔资金与彭亨马华在2013年取自纳吉的300万令吉有关。“答辩方仅表示这笔资金来自其他捐款来源,但无法提供任何银行账户的账单证明。”